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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换不修服务条款

发布日期:2022-02-18 15:02浏览次数:

【提示条款】

本服务条款构成您与农会极签署的《农会极平台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平台协议”)的一部分,与平台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您仔细阅读、充分理解本服务条款的全部内容,并审慎决定是否承诺提供“只换不修”服务。您选择“只换不修”服务选项并发布商品,或者实际使用“只换不修”服务标识的,则视为您已经阅读、理解并同意本服务条款之全部内容,并自愿受其约束。

本服务适用于部分商品分类,具体以商品发布页面显示的服务选项为准。

1服务内容

1.1只换不修服务:指商家承诺,消费者在农会极购买带有“只换不修”服务标识的商品(以下称“原商品”),且下单时填写的详细收货地址(以下简称“订单收货地址”)在支持本服务的区域内,若商品主体出现国家“三包”范围内或商家承诺的保修服务范围内的质量问题(非人为损坏),同时符合本服务履行条件的,则商家向消费者提供一次免费更换全新商品的服务。其中,商品主体与配件的区分以商品说明书为准。支持本服务的区域是指中国大陆,偏远地区(即甘肃、海南、内蒙古、宁夏、青海、西藏、新疆)除外。

1.2服务有效期:自商品确认收货(包括消费者确认收货或系统自动确认收货,下同)之日起365天内。例如:消费者在2018年10月1日点击“确认收货”,服务有效期为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止。

1.3全新商品:指与原商品同品牌同规格或同品牌更高规格的全新商品(包括商品主体及配件)。

1.4“只换不修”服务的履行条件包含下述四项,需同时满足:

1.4.1商品在服务有效期内,且未享受过本服务或国家“三包”范围内的换货服务。

1.4.2商品主体出现国家“三包”范围内或商家承诺的保修服务范围内的质量问题(非人为损坏),且未被维修过(品牌官方售后维修除外)。

1.4.3消费者申请服务的商品与订单信息一致。

1.4.4消费者接收商家寄送换新商品的收货地址与订单收货地址一致或在支持本服务的区域内。

2加入服务

2.1商家发布商品时选择“只换不修”服务选项,或者在店铺页面、商品页面等处实际使用“只换不修”服务标识的,则承诺就带有“只修不换”服务标识的商品提供本服务。

3退出服务

3.1商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单个商品停用“只换不修”服务,但应继续就服务停用以前消费者已下单的订单提供本服务。

3.2若商家与农会极签署的其他协议或者相关平台规则规定商家必须提供“只换不修”服务的,则商家不得停用或退出本服务。

4消费者保障

4.1商家未依约提供“只换不修”服务,或者商家额外加收服务费用的,农会极有权要求商家作出合理解释及/或提交相应的凭证,并对商家的违约情况独立作出判断。农会极认定商家违背服务承诺的,有权要求商家按照订单实付金额的30%,最高不超过500元/单的标准向相应消费者承担违约赔付责任。

4.2农会极有权自商家店铺保证金及/或货款余额扣收相应的消费者赔付金,并以50年有效的无门槛平台优惠券形式赔付给对应消费者,同时,农会极有权对商家采取违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商品、店铺的各类限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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