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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会极店铺命名规则

发布日期:2022-02-18 14:49浏览次数:

1各类店铺命名规则

1.1旗舰店命名规则

1.1.1旗舰店,是指商家以自有品牌(商标),或者经品牌(商标)权利人出具排他性授权文件,入驻农会极平台开设的店铺。

1.1.2旗舰店包括以下情形:

(1)经营一个品牌商品的旗舰店;

(2)经营多个品牌商品,且各品牌归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的旗舰店;

(3)卖场型品牌(服务类商标)商标权利人开设的旗舰店。

1.1.3命名规则

以“旗舰店”命名的,品牌名应为已经注册的商标(R状态)或正在受理注册中的商标(TM状态,注册申请时间必须满六个月,未被驳回),且商家是该品牌(商标)的商标权利人或持有该品牌(商标)的权利人出具的在农会极开设品牌旗舰店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品牌或商标授权的排他性、不可撤销性(撤销授权需提前 30 天告知农会极),开设旗舰店时以及旗舰店经营期间,该授权应在有效期内。

1.1.4卖场型旗舰店仅限平台邀约的商家开设。

1.2专卖店命名规则

1.2.1专卖店,是指商家持非自有品牌(商标)授权文件入驻农会极平台开设的店铺。

1.2.2商家在农会极平台开设专卖店,只能够经营一个授权品牌的商品。

1.2.3命名规则

以“专卖店”命名的,品牌名应为已经注册的商标(R 状态)或正在受理注册中的商标(TM 状态,注册申请时间必须满六个月,未被驳回),且商家应持有该品牌(商标)权利人出具的销售该品牌商品的授权文件(一级授权或二级授权均可,不要求排他性),开设专卖店时以及专卖店经营期间,该授权应在有效期内。

1.2.4命名形式:品牌名+企业商号+专卖店

1.2.5品牌(商标)权利人出具的授权文件不应有地域限制。

1.3专营店命名规则

1.3.1专营店,是指入驻农会极平台经营同一主营类目下两个及以上品牌商品的店铺。

1.3.2商家在农会极平台开设专营店,可以经营自有品牌商品,也可以经营非自有品牌商品。

1.3.3命名规则

以“专营店”命名的,商家应为所经营商品的品牌(商标)权利人,或持有相应品牌(商标)权利人出具的销售授权文件(一级授权或二级授权均可,不要求排他性),开设专营店时以及经营品牌商品期间,相应的授权应在有效期内。

1.3.4命名形式:企业商号+类目名称+专营店,不得以“品牌名+专营店”命名。

1.4企业普通店铺命名规则

1.4.1命名形式:商号+类目(可选)

2店铺命名限制

2.1店铺名称不得与已经通过审核的店铺名称重复。若两个或以上店铺申请相同的符合规定的店铺名称,农会极依照申请在先原则核定,未通过审核的店铺需要更换店铺名称后重新提交申请。

2.2未经农会极许可,店铺名称、店铺标识、店铺详情等均不得使用“农会极特许”、“农会极授权”或其他带有类似含义的内容。

2.3未经相关权利人授权并提交有效证明文件,店铺名称、店铺标识、店铺详情等均不得使用“特约经营”、“特约经销”、“总经销”、“总代理”、“厂家认证”、“官方店铺”或其他可能使买家误认为该店铺已经取得相应品牌授权的内容。

2.4个人店铺的店铺名称不得使用“旗舰”、“专卖”、“专营”、“官方”、“直营”、“官字”、“官方认证”、“官方授权”、“特许经营”、“特约经销”或其他带有类似含义的内容。

2.5店铺名称不得带有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网址、二维码、即时通讯工具或其他联系信息(如QQ号码、微信号等)。

2.6店铺名称不得包含具有下列情形的内容:

2.6.1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有损民族尊严的;

2.6.2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

2.6.3夸大宣传、可能误导公众的;

2.6.4外国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2.6.5国际组织的名称;

2.6.6政治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家领导人姓名、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

2.6.7含有封建文化糟粕、有消极政治影响,或违背少数民族习俗、带有歧视性的;

2.6.8与经营主体无关,含有除农会极外的其他电子商务平台信息;

2.6.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社会善良风俗的。

3违规处理

3.1商家设置的店铺名称应遵守上述命名规则及命名限制。农会极发现店铺名称违规(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本规则、平台协议、其他平台规则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下同)或者存在违规风险的,有权对店铺采取限制经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商品屏蔽、下架、禁售、移除资源位、禁止上资源位、移除广告、禁止上新、禁止上架等,同时通知商家在指定期限内修改店铺名称直至符合要求;若商家在指定期限内未修改或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农会极有权不经商家同意直接修改该店铺的名称。

3.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主管部门监管政策、平台协议或平台规则变化,导致店铺名称不符合新的要求的,农会极有权对店铺采取限制经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商品屏蔽、下架、禁售、移除资源位、禁止上资源位、移除广告、禁止上新、禁止上架等,同时通知商家在指定期限内修改店铺名称直至符合要求;若商家在指定期限内未修改或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农会极有权不经商家同意直接修改该店铺的名称。

3.3如因店铺名称违规导致农会极或任何第三方遭受损害的,农会极及遭受损害的第三方有权要求商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品牌入驻限制

具有下列情形的品牌可能无法入驻:

4.1以“网”、“网货”结尾的品牌。

4.2包含行业名称或通用名称的品牌。

4.3包含知名人士、地名的品牌。

4.4与知名品牌相同或近似的品牌。

4.5主要业务与农会极主要平台业务、类目相同或近似的品牌。

5附则

5.1除相应条款另有说明外,本规则所称“日”、“天”均指日历日。

5.2本规则于2021年7月7日最新修订生效。

5.3本规则修订生效以前申请、修改、审核店铺名称,适用当时的规则,本规则修订生效以后申请、修改、审核店铺名称的,适用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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