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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22 14:47浏览次数:
[导读]乡镇是上联城市、下接乡村的纽带,是聚焦农业主导产业、撬动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支点。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里有关文件精神,打造镇域乡村产业发展平台,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为创建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奠定基础,省农业农村厅决定提前开展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储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州)、梅河口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乡镇是上联城市、下接乡村的纽带,是聚焦农业主导产业、撬动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支点。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里有关文件精神,打造镇域乡村产业发展平台,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为创建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奠定基础,省农业农村厅决定提前开展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储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镇(乡)行政区域范围内,聚焦农业主导产业,聚集资源要素,强化创新引领,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一批主导产业突出、产业链条深度融合、创新创业活跃、产村产城一体的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带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是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地方自主性、积极性,找准产业发展方向,创新发展方式,强优势、补短板,循序渐进、有序推动。
      二是聚焦主业,融合发展。立足当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条件,培育壮大特色主导产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村经济繁荣、农民全面进步。
      三是多方参与,协同推进。发挥政府规划引领和政策引导作用,加快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引更多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领域,合力共建农业产业强镇。
 
二、建设内容
依托镇域优势特色种养业,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做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做优乡村服务业等新产业,实现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升值、全产业融合。
      一是壮大农业主导产业。依托镇域1—2个农业主导产业,加快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建设。着力支持提升原料基地、仓储保鲜、加工营销等设施装备水平,构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创业活跃的乡村产业体系,催生新业态新模式,创响“乡字号”“土字号”品牌,示范引领城乡融合发展。
      二是培育产业融合主体。创新产业组织方式,鼓励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引导农业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农户联合建设原料基地、贮藏和加工车间等。鼓励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增强乡村产业发展内生动力。
      三是创新利益联结机制。推动龙头企业以乡镇为基地建设加工物流等中心,就近就地吸引农民就业、创业。引导农业企业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等合作方式,把利益分配重点向产业链上游倾斜,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让农户更多分享乡村产业发展红利。
四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支持原有贫困地区实施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探索让农村低收入人口稳定分享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的建设模式,助力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
 

三、建设条件及申报程序
农业产业强镇应达到以下条件:
(一)建设条件。申请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的镇(乡)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是政府高度重视。县镇两级人民政府积极主动布局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制定农业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且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可行、支持力度大。
      二是主导产业基础良好。主导产业优势明显,产业规模较大。镇域农业主导产业总产值达到1.5亿元(原国家级贫困县为0.3亿元以上)。
      三是融合发展初见成效。围绕主导产业初步形成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格局,主体多元、业态多样、类型丰富。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达到1.8:1以上(对原国家级贫困县不作要求)。
      四是产业布局科学合理。主导产业与当地发展基础、资源条件、生态环境、经济区位等相匹配,发展功能定位准确,镇域公共基础设施完备,服务设施配套,产业发展与村庄建设、生态宜居同步推进。
      五是联农带农机制初步建立。积极创新联农带农激励机制,推动村集体和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
      申报时,要将培育的主导产业落实到具体品种类别,不得笼统地将粮食、水果、畜禽、水产等综合性行业作为主导产业;休闲农业不作为主导产业申报。2018、2019年未按时间完成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任务的县(市、区),不列为2021年申请对象。
(二)申报程序。申报农业产业强镇项目需履行以下程序:
      一是申报指标下达。以市(州)为单位统一组织申报。每个市(州)推荐数量见附件3,2018、2019、2020年批准实施的县不再申报相同主导产业的乡镇。城关镇、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所在地不列入推荐范围。超指标申报不予受理。
      二是申报材料填写。县级政府为申报主体,镇(乡)政府为实施主体,申报建设的县(市、区)、镇(乡)要认真如实填写《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申报表》,编写《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实施方案》(样式见附件1、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所在县(市、区)农业部门核准、人民政府审批,然后报所属市(州)农业农村部门。各市(州)农业农村局于2月1日前将市(州)推荐函及县(市、区)申报书、实施方案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汇编成册,报送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一式7份)。此外,项目材料合订本还需以PDF格式发送邮箱jlsncpjg@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四、项目确定
(一)项目初审。省农业农村厅对申报的农业产业强镇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二)调研走访。根据疫情发展形势,择机通过听取情况介绍、调研经营主体和生产基地等形式,对申请农业产业强镇的镇(乡)进行调研了解。
(三)综合评审。对初审合格的,省里组成专家组进行综合评审,最终入围项目库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工作,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组织粮油、果蔬、畜牧、水产、特产等方面专家,对建设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二)强化资源整合。各地要创新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用好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项目资金,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各类基金投入,加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支持力度。
(三)严格创建程序。按照县(市、区)组织乡镇申报、市(州)审核推荐等程序,逐级推荐申报。待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申报名额确定后,择优从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库中确定推荐项目。
联系方式: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刘凯,电话:
88906322,邮箱:jlsncpjg@163.com。
附件:
1.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申报书
2.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实施方案(模版)
3.市(州)推荐名额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月13日
(来源: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转自惠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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