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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会极》平台商户入驻规范及要求

发布日期:2021-03-01 10:18浏览次数:
 《农会极》平台入驻商户规范及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及地方政府的有关法规的规定要求,诸暨天脉互联网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农会极》平台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护平台各方的权利,落实平台各方的义务,对入驻商户作出如下规范和要求:
一、入驻平台的经营主体必须是经过办理市场合法登记的具有独立资质的民事主体,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必须)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
      3、品牌授权书或代理授权书(销售品牌商品时)
      4、商标注册证(必须有商标注册证书R)
      5、质检报告(产品上架)
二、
      1、入驻商户必须在平台店铺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及经营相关的许可证信息,属《电子法》规定无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情形除外。在规定的信息变更发生时,商户应及时更新,对不符合要求的入驻者平台可采取书面警告,暂停账户和品牌清退等方式进行处罚。
      2、平台实行黑名单制度,凡入驻商户存在伪造经营资质证明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等行为的商户,将列入黑名单,禁止准入或清退,涉嫌违法的反馈相关部门处理。
三、入驻商户所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应当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不得经销或提供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交易的商品和服务。
      1、入驻商户上架商品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明、品牌特许经营证明、品牌销售授权证明等文件。
      2、入驻商户应确保提供的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要求。在商品入驻和上架时应提供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如产品检测报告、质量合格证等,属于国家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目录的应提供安全许可证,属国家强制产品CCC认证目录的产品需提供3C认证证书。
      3、入驻商品出现下列问题时,商户必须限期整改,下架处理,必要时召回商品。
      ① 经营资质的证明材料已过期或已作废。
      ② 质量证明文件不符合相关要求或与实际销售商品广告不符。
      ③ 商品被有关执法部门检验不合格。
      4、平台将对入驻商户上架的商品进行严格审查和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不得上架,已上架的给予立即下架召回,直至清退商户。如情节严重将给予经济处罚或提交行政机关处理。
      5、平台入驻商户所交易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而给他方造成损害的,平台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和民事责任,并对他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直至关闭店铺。
四、
      1、入驻商户的交易产品信息发布应符合国家所规定的各项要求,入驻商户应全面、真实、准确及时披露商品或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入驻商户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对不符合要求的商户将采取书面警告,暂停直至关闭账户的处罚。
      2、入驻商户根据消费者爱好、习惯等向平台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收索结果,应同时向消费者提供不针对个人特征的选项,商户发送广告应当遵守《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违规操作的商户将进行经济处罚直至关闭店铺。
      3、入驻商户发布商品广告宣传促销信息,平台将进行技术审查,必须内容真实,全面合法,清晰易懂,对商品特性和功能用途、服务内容如实描述,不得使用虚假片面、含糊易引起误解的语言、文字、图片和影像。
      4、入驻商户在促销活动中,应明确告知包括促销方式,促销期限、促销商品、服务范围及附加性条款等促销规则。入驻商户的促销价格变动应符合平台的有关规定,不得变相提高价格,不得做出有损订货方的促销变更。
      五、入驻商户必须及时提供交易所需发票,发票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可用纸质发票,也可用电子发票。
六、物流
      1、入驻商户应按照承诺时间做好与物流企业的对接,按时完成商品的运输和配送,并有相关的提示机制,特殊类产品按相关规定执行。
      2、入驻商户应明确物流费用数额及承担方案,并在相应页面位置予以明示。
七、商品的退换货
      1、入驻商户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订货方可以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要求商户履行更换、修理的义务。没有国家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订货方可以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天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律条件的订货方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商户履行更换、维修的义务,入驻商户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2、订货方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任何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1)订货方定制的。
   (2)鲜活易腐商品。
   (3)在线下载或订货方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报纸期刊。
   (5)交易双方事前约定的。
      3、其它根据商品性质并经订货方在订购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4、订货方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商户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或提示平台返还订货方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双方约定,按约定执行。
      5、对于由于物流原因造成的商品破损、丢失等,商户应完成退款或换货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运费。经订货方确认的不宜退货商品,商户与订货方也应达成一致处理方案。
      6、特殊商品的退货,如有特殊规定的,应当在相关页面显著位置予以明示。
八、投诉处理
      入驻商户应积极应对处理订货方的投诉,及时合理解决投诉问题,平台将对投诉处理进行跟踪管理,并作为对商户信誉的考核依据。
九、最终解释权归天诸暨天脉互联网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诸暨天脉互联网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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